第十三章 其他机械安装

 

 

 

一、本章适用范围: 

  1.制冷机械:制冷机组、快速制冰设备、盐水制冰设备、冷风机、润滑油处理设备、搅拌器。 

  2.其他机械:包括膨胀机、柴油机、柴油发电机组、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。 

二、本章包括下列内容: 

  1.设备整体、解体安装。 

  2.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装联轴器或皮带轮。 

  3.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安装。 

三、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: 

  1.与设备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、起动装置与仪表盘、柜等的安装、调试。 

  2.电动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拆装检查、配管、配线、调试。 

  3.刮研工作。 

  4.非设备带有的支架、沟槽、防护罩等的安装。 

  5.设备保温及油漆。 

四、冷风机项目的设备质量按冷风机、电动机、底座的总质量计算。 

五、柴油发电机组项目的设备质量,按机组的总质量计算。通信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执行本章相应项目。 

六、设备质量计算方法: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整体总质量计算,非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、辅机及底座的总质量计算。 

七、空气幕安装执行第八册定额相应项目。 

工程量计算规则 

  1.制冰设备、润滑油处理设备以“台”为计量单位,按设备类别、名称、型号及质量分列相应项目。 

  2.冷风机以“台”为计量单位,按设备名称、冷却面积及质量分列相应项目。